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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茶陵:百亩完公粮熟田被谎报“荒地”强占,38亩基本农田遭永久性破坏,村民维权反被拘

时间:2026年8月20日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腰潞镇双泉村村民反映,2019年以来,当地百亩1981年分田到户、当年缴纳过公粮的旱土和自留地,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支书伙同两名组长以“荒地”之名哄骗签字,违规流转30年。如今,耕地生态遭毁灭性破坏,地下水系崩溃,而坚持维权的村民却遭到了行政拘留。

一、瞒天过海:协议写“荒地”,实占完公粮的熟田

2019年的流转协议上写明“公龙、公彦两个组的所有荒地和增减挂钩项目土地”,但事实是,鳗鱼基地绝大部分建在了村民的旱土和耕地上。所谓的增减挂钩项目,本身最多只占了几亩地,却被拿来当幌子圈占大片熟田。

据村民提供的合同证据显示:2019年8月9日原始合同仅62.42亩;后因怕组民告状,又补签协议扩至160.27亩。后经组民维权,国土部门实际测量总面积已达173.61亩。而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后期回复的鳗鱼场备案占地面积为135.61亩,且地类竟被回复为“林地、矿产地”,实则是建在村民自留地和种红薯的耕地之上,属于典型的欺上瞒下。

更恶劣的是,村支书与两名组长以权代法,未经村民大会同意,更未对1981年分地到户的土地进行丈量登记(因年代久远数据遗失),直接将百亩口粮地签下30年非法流转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此类合同应属无效,是典型的“以租代征”。

二、毁田实况:38亩基本农田遭三重毁灭,水泥建筑全占旱土自留地

村民特别强调,38亩基本农田本其毁坏源于三重灾难:一是鳗鱼老板在耕地上多处打井,深度达数百米,直接打穿溶洞抽取地下水,导致当地“盘古开天地”留下的龙潭彻底干枯,失去源头活水,38亩农田无法灌溉下种;二是疯狂取水引发地质灾害,导致7至8处严重下沉塌陷;三是养殖废水直接排放到田里,造成不可逆污染。

而全封闭式水泥钢筋混凝土钢架结构大棚、水池、附属厂房及一栋两层楼房,全部建设在另外的135.61亩旱土和自留地上(即村民种红薯、种菜的地方),同时也占用了七几年改的十多亩老水田。自然资源局回复此地类为“林地、矿产地”,实为混淆视听。这种在耕地上搞非农建设的行径,符合《土地管理法》第82条规定的“以租代征”情形,应限期拆除。

根据《刑法》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即应追刑责。本案中38亩基本农田被永久性破坏,已远超立案标准,但至今无人被追责。

三、民生之痛:私有财产被肆意铲毁,道路未硬化

在整个占地过程中,没有人通知组民对青苗和财物进行清点,村民的私有财产遭到肆意破坏。直接铲毁村民完过公粮的耕地。在此过程中,村民的桔园、用水水井、杂房、染房河沙、及青苗被擅自铲毁焚烧,至今未获任何赔偿。

此外,协议书中承诺将现有的水泥硬化道路加宽到5米,但至今仍未落实硬化,构成实质性违约。施工还中断了两组通往祖山的道路,导致村民祭祖无路可走。

四、维权困境:村民被拘,执法视频被强行删除

面对家园被毁,村民多次维权阻工。但在现场,村支书联合公安机关进行压制。有村民拍摄取证时,被民警强行恐吓、抢夺手机并逼迫删除视频(有视频为证)。尽管法律规定公开执法应接受群众监督,但这种销毁证据的行为令人生疑。

更令人愤慨的是,当时有6名维权村民被带走拘留10天。村民透露,警方曾暗示“只要签字不再维权,当晚就能放人”。

五、监管缺位:无转用手续,查处意见“走过场”

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已证实:涉案地块并无农用地转用手续。然而,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在面对投诉时,先是作出的查处意见书被上级复议机关以“事实不清”撤销,后在重作的决定中,依然以“设施农用地备案”为借口,对基本农田被毁、非法取水、塌陷、废水排放等核心违法事实视而不见,甚至将耕地地类回复为“林地、矿产地”以混淆视听。

目前,违法的水泥钢筋建筑依然矗立在耕地上,企业仍在经营,而村民的损失无人问津。

结语

这些旱土和自留地是缴纳过公粮的口粮田,岂容以“荒地”之名行毁田之实?38亩基本农田的永久性破坏,已涉嫌刑事犯罪,岂容以“设施农用地”之名逃避打击?

这起案件集“以租代征”、破坏耕地、掠夺私有财产、压制维权于一体,历时五年未决。我们呼吁上级纪检监察、自然资源及公安督察部门尽快介入,严查利益链条,追究刑责,拆除违建,恢复耕地,还受害村民一个公道!

(本文根据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撰写,所涉事实和观点仅代表当事人立场,不代表本账号观点。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请及时联系本平台处理。本账号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74000854121493281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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