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的叶苏娟被一纸《腾房通知》赶出宿舍时,手里攥着一份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
那份编号为隆劳人仲案字(2024)第111号的文书,白纸黑字写着:隆回深达科技有限公司应在裁决生效后支付她2021年7月8日至2023年6月27日的工资,25万元。
但截至2025年10月她向隆回县人民法院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为止,这笔钱一分没到手。而那个她参与筹建、为之招商引资、招生、后勤忙了两年多的"隆回县深达高级中学有限公司",至今仍在正常招生、教学。
一、"学校还没出生,我已经在为它卖命"
时间倒回2021年。
叶苏娟受隆回深达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敦伟及其股东邹老师邀请,从新化县只身来到隆回。她的活,全是校长干的活——招商引资、对外联络、招生、后勤。但签合同的甲方,是"深达科技"。
问题在这里:邵阳市教育局批复同意设立"隆回县深达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是2022年6月7日的事。
也就是说,叶苏娟2021年7月8日入职时,这所学校在法律上还不存在。她干的全是学校筹建期的工作,合同却挂在科技公司名下——这就是后来仲裁委认定的"混同用工"。
更荒诞的在《合作办学协议书》里。协议约定,叶苏娟自愿用建校期(2021.7.8–2025.7.7)每年12.5万的年薪,作为"入股学校的股金"。
一个普通行政人员的四年工资,被一纸协议直接变成了学校的"注册资本"。没拿到过一分现金,却先成了"股东"。
二、仲裁赢了,对方用"名字不同"四个字赖账
2024年9月13日,隆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深达科技支付25万,深达高中承担连带责任。
逻辑很清楚——同一套人马,同一个黄敦伟当法人,科技公司100%控股高级中学(黄敦伟在另一份投诉里自述"深达科技持有深达高级中学100%股份"),叶苏娟干的又是学校的活,连工资都被约定转股金进了学校账。刺破公司面纱,本该是顺理成章的事。
但裁决生效后,深达高中来了个新负责人罗蓓。她的理由很"巧妙"——
"隆回县深达科技有限公司与隆回县深达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名称不同。"
就这。用"名字不同"四个字,把政府仲裁机构的裁定当儿戏。
三、教育局的回复,堪称"甩锅教科书"
2025年8月,叶苏娟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呼吁。隆回县教育局9月1日回复,要点两条:
罗蓓身份问题与叶苏娟欠薪无关,个人无支付义务;
深达高中未拖欠叶苏娟薪资,"叶与该校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两者分属不同法人,各自拥有独立的财产权"。
这个回复的微妙之处在于——它故意忽略了仲裁委已经认定的"混同用工"和"连带责任"。教育局作为民办学校的直接监管部门,不去查罗蓓接任是否合规、不去查黄敦伟已被刑案牵扯后学校资金是否被纳入监管(2024年1月教育局自己回复过"深达中学资金已纳入隆回县教育局监管"),反而帮学校把"独立法人"的挡箭牌擦得更亮。
有网友质疑得直白:"请问这是向你教育局声讨工资吗?更何况……在两家公司相衔接的前后,人家叶老师一直在为之付出。"
四、执行空转,信访接力
裁决生效后分文未付,叶苏娟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仅不给钱,还在2024年12月4日发了《腾房通知》——"合同已解除,限你搬离宿舍"。一边赖着25万工资不给,一边先把人从宿舍清走。 这是讨薪者最熟悉的"组合拳"。
2025年10月,因执行未果,案件转入涉法涉诉信访程序,隆回县人民法院出具《依法分类程序受理告知书》。
但叶苏娟在《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里写得很清楚:她核实过,深达高中"现有余额和给付能力"。
一个有正常招生教学的民办学校,一个已经被教育局纳入资金监管的账户,法院查控系统为什么"查不到"?还是查到了,却动不了?
值得对照的是——同样是隆回法院,2025年11月另一桩10名农民工讨薪案,执行法官24小时立案、上网查控、上门核实、刺破面纱揪出控股股东王某某,最终达成和解。同一家法院,同一片"涉民生优先"的政策口径,叶苏娟的25万却要从仲裁一路走到信访,还不能落地。
五、深达这一摊,远不止欠一个叶苏娟
把镜头拉远,黄敦伟和他的"深达系"在隆回不是第一次出事:
2022–2023年,深达高中以"办理学籍"为名收家长4000–10000元/人,一个年级仅学籍费就12万余,至今未退;
施工方赵鑫称,宿舍改造工程款仍拖欠约1700万,黄敦伟另欠其他施工队共计约4000余万;
黄敦伟以深达科技名义签《股权转让协议》吸收社会资金1000余万,办学许可证下来后又成立"有限公司",不再认之前的股权;
2024年5月黄敦伟被抓后,据其自述,有人"既非股东也非员工"私刻公章接管学校,学费生活费转入个人账户,学生从应有1700余人退到不足700人。
叶苏娟的25万,只是这张欠薪—诈骗—违规招生—股东内斗大网里,一根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
六、让人寒心的,不是赖账本身
民办校董事长涉嫌多项违法、教育局资金监管表态过又放任罗蓓以"名称不同"拒付、仲裁认定了混同用工连带责任却执行不动、法院同期能"刺破面纱"办别的欠薪案却在这案子上让当事人走到信访——
这不是一家公司赖账的故事,是一个53岁的普通劳动者,拿着生效裁决书,在"仲裁—执行—信访"的循环里,被每一道本该为她撑腰的环节,依次轻轻拨开的故事。
育人场所的招牌下,工资可以被写成"股金",裁决书可以被"名称不同"四个字挡回去,监管部门的回复可以把"混同用工"装作没看见。叶苏娟在红网帖子里那句反问,值得每个相关的人听一听:
"学校是育人的。对一个从学校创始人股东落难成外人(且经政府机关裁定)的工资都被无理拒付,万一该校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的人命案,又该找谁?"
截止发稿,叶苏娟经多渠道维权,隆回县深达高级中学经隆回县教育局于去年年底转给了叶苏娟五万元工资,其余工资至今杳无音信。
25万不多,但它是试金石。试出来的是:一张仲裁书在县域民营教育这片泥沼里,到底还有多少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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