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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合法维权屡遭阻挠

时间:2026年6月12日

七旬老人合法维权屡遭阻挠 镇党委领导滥用职权枉F徇私

在法治社会,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与基本民事权利,本应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基层干部更应依法行政、秉公处事,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然而,新邵县严塘镇金子桥村七旬老人何先生,因宅基地纠纷陷入数年维权困境:自家合法宅基地遭邻居持续侵权,村镇两级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被镇党委领导周某肆意推翻,合法围墙被违法强拆,维权之路处处受阻,连户口迁回原籍的基本权利都被无端剥夺。一桩简单民事纠纷,因权力不当干预,变成老人的无尽煎熬,更令人痛心的是,F院明显错判、官官相卫,纵容违法行政、偏袒强权,背后暴露的基层权力滥用与司法不公问题,令人愤慨,更值得严肃反思。

一、合法宅基地屡遭侵权,理性调解达成有效协议

何先生现年70岁,系新邵县新华书店退休职工,老家位于严塘镇金子桥村二组,持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证》,登记六间房屋及屋后宅基地。1975 年修建的老围墙,清晰标注于红线图内,属受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纠纷起因,源于邻居何某的持续侵权。

2020至2021年,何某改建新房,经何先生弟弟同意,屋后堆放建材,临时借用屋西头菜地运输建材,承诺完工后恢复原状。但房屋建成后,何某不仅未履约,反而蓄意侵占、损毁何先生财产:硬化侵占屋后5至6米水圳、私埋排污管致菜地保圹坍塌、损毁多处围墙基脚与墙体、砍伐3棵板栗树、又另砍了2棵板栗树全部枝卡共计5棵,多次阻拦砌围墙造成误工及建材损失,侵权行为多达9项,严重侵害何先生合法物权。

面对无理侵权,何先生始终理性克制,让了又让,主动申请村镇调解,可何某得寸进尺,他动用挖机,蓄意损毁一段长 4 米、高 0.55 米的石头基脚与青砖墙。2021 年 12 月,时任镇长李某科带队现场调解,何某要求互换地,要何某让两米,何先生同意按3倍的面积给何某,之后何某屋前有7米多宽,15米长的停车坪了,何某还不同意,还无偿让出1米多宽宅基地给他家修人行道。当调解干部面,挖出何先生家 1975 年的直角围墙石头基脚,明确界址,并将直角改为圆形围墙基脚,当场用何先生家水泥、砾石浇筑固定。

这一现场施工行为,是村镇干部、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的铁证,证明同意何先生在原址砌筑围墙。相关协议为了让界址更加清楚,并没有写不准砌墙,若真如周某、何某所言 “不准砌围墙”,为何要把直角围墙基脚改成圆形围墙基脚并浇筑固定?事实胜于雄辩,圆形基脚就是允许砌围墙、何先生享有合法砌墙权的最直接证据。

何某老屋原始照片可佐证:其老屋与晒谷坪地面比何先生围墙基脚低约 0.6 米;堂屋前左侧是何先生 1975 年的直角围墙,双方共用同一水圳排水;水圳外侧,就是被何某毁掉的约 1 米高、4 米多长的红砖墙,均为侵权铁证。

2022 年 2 月 18 日,在副镇长、司法所长、国土副所长、协警、村领导、治安主任共同见证下,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加盖村委会公章,界址清晰、权责明确,具有完整法律效力。何先生还赠送锦旗致谢,纠纷本已妥善化解。

二、权力干预协议作废,多重伪证公然挑战法律

合法协议签订仅 6 天,严塘镇党委领导公然滥用职权,偏袒侵权方,强行推翻协议。2022 年 2 月 24 日,何先生严格依照协议,在自家1975年老围墙原始基脚上,仅仅砌筑两路砖高的围墙栅栏,本质是对老围墙的维修加固,完全属于合法行使物权。次日,何某找到周某后,周某未经调查核实、不查阅《不动产证》与调解协议。事后,何某在村民中公开炫耀,暗示靠关系撬动权力,气焰嚣张。

为掩盖强拆违法事实、规避责任、蒙骗F院和上级,周某竟配合何某弄虚作假,炮制多重伪证,形成完整虚假证据链:

1. 无签字的假会议纪要:所谓“会议纪要”称何先生答应不砌围墙,却无任何参会人员签字,纯属捏造,意在否定现场定界、浇筑基脚、签订协议的客观事实。

2. 伪造的1994年修路协议:何某出示复印件,谎称何先生宅基地已被修路占用,其中11名签字者已去世7至20年,却被伪造签名按手印,公然造假。

3. 篡改的建房用地登记表:何某拿出其父亲何某纯的登记表复印件,恶意将何先生宅基地划入其父用地范围。2025年5月7日,何先生从国土所调取原图,两图对照,篡改痕迹一目了然。老屋原始照片更证实:何某现有晒谷坪与新房地面,均是改建时填土垫高而成,不存在宅基地重叠。

4. 捏造的村民联名申请报告:何某等人炮制《关于调处何社祥系列违法行为并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申请报告》,谎称何先生 “长期实施违法行为、侵害集体权益”,要求镇Z府强制拆除围墙。报告中所称 “调解协议(包括会议纪要)要求保持原状、不得擅自变动”,完全是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恶意歪曲,其核心依据就是周某授意伪造的无签字“假会议纪要”,目的是为何某的侵权行为披上 “维护集体利益”的外衣

面对铁证,周某视而不见,盲目采信何某无理诉求,甚至声称 “砌围墙要何某同意”,完全违背《民法典》私有财产受保护原则,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更恶劣的是,F院明显错判、官官相卫:何先生就违法强拆提起行政诉讼,邵阳市北塔区人民F院一审、邵阳市中级人民F院二审,均驳回何先生诉求;湖南省高级人民F院驳回再审申请,邵阳市人民J察院亦不予支持监督申请,相关部门还称“一审裁判不存在何先生反映的问题”。

何先生是在自家合法宅基地上维修 1975 年老围墙、仅砌两路砖的栅栏,根本不涉及《城乡规划法》,F院却采信伪证、偏袒镇Z府,荒唐认定 “违反城乡规划法”、强拆合法;判决既不判令恢复围墙原状,也不判决赔偿损失,明显枉法裁判。周某每次都拿 “F院判决” 当挡箭牌,口口声声 “按F院判决办事”,而F院刻意维护镇Z府面子。此后何先生找市公A局反映,后来既不接洽,也不回复,维权求助无门。

三、多次阻挠合规调解,权力打压实名举报人

此后数年,周某持续干预,多次阻挠合规调解,压制下属依法办事。2022年5月,司法所组织二次调解,国土、司法、村干部依据红线图与事实,确认何某侵权属实,同意何先生修建1.2米左右围墙,却被周某强行否决,依规办事的干部反遭批评。

2023年,县J委核查后明确指出,镇Z府强拆围墙违法,严肃批评相关责任人,但因周某职权压制,问题始终未纠正。同年12月,周某无视此前承诺,再次指派城管队下发停工通知,荒唐以 “违反城乡规划法” 为由阻挠施工,直至现场核查确认属合法宅基地,才被迫撤销通知。

2024年10月起,何先生向县J委、省X视组实名举报周某滥用职权,反遭公开打压、公报私仇。2025年4月,何先生合法砌围墙时,何某多次故意损毁墙体,双方发生轻微冲突,何先生仅敲烂对方屋前两边一块瓷板。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周某却干预警方,严塘派出所下发传票,威胁以“故意破坏财物罪”处罚何先生,甚至暗示可能非法关押。何先生提交完整证据、多方反映,此事仍被拖延搁置。

2025年9月,何先生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金子桥村二组100%村民签字同意,完全符合政策,村领导却拒绝签字,直言“镇领导打过招呼”。只因实名举报,周某便滥用职权,剥夺老人户籍迁移的基本权利,将公权力沦为打击报复的私器。

四、公权私用,恳请上级彻查追责

从合法维权到处处受阻,从财产受损到权利被侵,从行政违F到司F错判、官官相卫,七旬老人数年维权路,满是辛酸与无奈,根源正是严塘镇党委领导周某的滥用职权、徇私枉F,以及F院枉F裁判、偏袒强权、不恢复原状、不判赔偿。作为基层主官,周某背弃初心、漠视法律,多次干预民事纠纷、推翻合法协议、强拆合法财产、伪造虚假证据、打压举报群众;相关F院采信伪证、维护镇Z府面子,明显官官相卫、枉F裁判,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践踏法治尊严,破坏Z府公信力,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党纪国法不容践踏,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司法更必须公正无私。恳请上级纪检监察、Z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彻查周某滥用职权、干预纠纷、伪造伪证、公报私仇等违规违F行为;严肃核查相关F院枉法裁判、官官相卫问题,纠正错误判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相关部门维护何先生合法权益,责令镇Z府恢复围墙原状、赔偿违法强拆损失,责令侵权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不得阻挠砌墙,准许户口迁回,给七旬老人一个公道,维护基层公平正义,让法治阳光普照乡村大地。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67594132061887076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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