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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年维权路在何方?

时间:2026年1月29日

政F监管缺位下的民生黑洞:两千万元购房资金蒸发,七八年维权路在何方?

我是一个关注普通人与不公现象较量的普通人。今天,我想讲述一个并非孤例的故事。它关于天津武清区数十户家庭破碎的“安居梦”,关于一家公司离奇的破产,更关于一场持续多年、力图剥开迷雾却屡屡碰壁的艰难追问。这不是小说,而是由一堆冰冷的法律文书、银行流水和无数个不眠夜构成的现实。

其购房后权益受损,维权之路长达七八年却始终无果。业主们曾先后向公A、法Y、税务及信访等多部门求助,但遭遇相互推诿,问题至今未获受理或立案。

“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有业主表示,尽管已登记信访,但事情始终无人接手解决。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这一集体维权困境,暴露出跨部门纠纷中管辖衔接与问责机制的缺失。

一、 破碎的“安居梦”和“违规销售”:三笔清晰的钱,一个模糊的结局

据当事人叙述:故事的开始,和许多家庭的憧憬一样。数年前,天津武清区汊沽港镇“金港广场”项目吸引了包括吴先生在内的五六十户家庭。他们签下合同,支付的远不止是购房款,而是三笔有明确法律意义的钱:

1.购房本金: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

2.代收契税:本应上缴国家的税费。

3.公共维修基金:法律规定的、用于未来小区公共部位维修养护的专项资金。

这三笔钱加起来,总额高达两千余万元。 对普通家庭而言,这几乎是押上了一切。然而,等待他们的不是新家的钥匙,而是项目停工、公司破产的冰冷通知。他们手握法Y确认“购房合同有效”的胜诉判决,却发现自己债权申报的对象,是一个被宣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空壳。
目前金港广场的土地均已被查封,却依然在动工,政F部门的监管何在?背后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利益关系?

钱,究竟去了哪里?这个问题,成了所有业主心中无法消散的阴霾。

而且该酒店项目在仅持有一张整体房产证的情况下,将四、五层共计7000余平方米的面积违规分割销售给100多户业主,承诺能办独立产权。此举涉嫌违反多地禁止酒店类项目分套销售的明确规定,而监管责任直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目前,购房者面临产权无法登记、资金受损的风险,这是赤裸裸的欺骗!

二、 公司内部的“权力游戏”:一份份被法Y撤销的“驱逐令”

几乎在同一时间,公司内部正上演着另一场激烈的斗争。小股东张先生(持股20%)发现,公司的运营越来越不对劲。作为股东,他非但无法了解真实财务状况,反而接连收到几份“股东会决议”,核心内容竟是要以“未出资”为由,将他这个股东除名。

这些决议的作出过程,充满了蹊跷。有的号称“当场通知”,却无任何书面记录且被他当场拒绝;有的通知时间严重不足法律规定的十五天。更关键的是,工商登记信息明确显示,张先生的出资早已实缴到位。

于是,张先生走上了法庭。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Y的再审审查,法Y的判决清晰而一致:这些股东会决议的召集程序违法,实质是公司大股东崔某的单方操作,依法予以撤销。 法律为他保住了股东身份,却也让他更深地卷入漩涡——他意识到,有人急于将他排除在外,是为了掩盖更深层的东西。

三、 致命的“混同”和“有病”的房子:个人账户里的公司巨款

当事人表示:随着破产程序的推进和另一些官司的审理,一个关键事实浮出水面,并得到了法Y生效判决的认定:该公司开发楼盘销售所得的巨额房款,并未进入公司对公账户,而是直接流向售楼公司法人张某和开发商大股东崔某个人账户或指定账户

这笔被转移的资金,规模巨大。这与业主们“消失的两千余万元”在时间和性质上形成了令人不寒而栗的重合。公司将资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如此严重地混同,直接导致了公司偿债能力的彻底枯竭。法Y在另一份判决中明确指出,该行为构成“人格混同”,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

然而,一个巨大的疑问随之产生:如此明显、已被民事判决确认的异常资金流向,且数额特别巨大,是否仅仅是一个民事问题?

更令人愤慨的是,开发商早已清楚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这一行为,将其置于一个自我拆穿的荒谬境地:

若向购房者承认质量无虞,则在与其承建方的工程纠纷中,将因无法主张质量缺陷而面临败诉。若对购房者隐瞒实情、照常销售,则已涉嫌构成商业欺诈,公然践踏消费者的知情权。

看似两难的选择,实则揭示了其决策路径:将风险与成本,通过欺骗手段转嫁给了最无辜的购房家庭。这令业主的困境雪上加霜——他们苦苦追索的,不仅可能是一笔无法追回的钱款,甚至还是一个未来需要持续“输血”的负担。

四、 被“打折”的正义与小股东的孤勇追问

带着巨大的疑问和收集到的部分财务凭证,小股东张先生以股东和举报人的身份,走上了刑事控告的道路。他指控公司实际控制人罗某、大股东崔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矛头直指那不知去向的两千余万元业主血汗钱。

过程异常艰难。尽管他提供了线索,但公A机关并未就巨额资金去向立案。更让他无法理解的是,罗某与崔某曾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刑,但法Y认定的犯罪金额,仅约为一百余万元,主要用于为他们个人购买豪车、房产等消费。

一边是四千多万民生(购房金,维修基金)的整体“蒸发”,一边是仅一百余万个人消费的司法认定。该企业还违收契税,少缴企业所得税。 这中间的差额与违规所得去了哪里?为何未被纳入刑事侦查的视野?张先生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情况说明》,质疑这是“遗漏犯罪事实”,认为之前的刑事判决未能触及案件核心。

“面对罗某及京津科技谷涉嫌虚构项目、骗取巨额扶持资金的铁证,当地政F监管部门为何视若无睹?从项目审核到不合规的资金发放,全链条造假一目了然,前后两任领导班子为何集体‘失明’?现任领导对此更是避而不谈,其中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利益输送与监管黑洞?

他的追问,至今仍在回响。他不仅要为自己作为股东的权利抗争,更觉得有责任为那五六十户同样绝望的邻居,讨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

五、 我们的叩问:阳光何时照进“黑洞”?

这个故事,交织着普通人的安居梦碎、公司治理的彻底失灵、民事判决的无奈与刑事追责的悬疑。它提出了几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1. 监管的防线在哪里? 商品房预售资金、专项维修基金、代收契税,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定,为何能轻易脱离监管流入个人口袋?更令人质疑的是,京津科技谷作为政F相关负责单位,向企业发放的土地扶持基金、招商引资扶持资金,本应遵循严格的政策规定和审核流程,却被里应外合违规发放,成为企业违规操作的 “助力”。从民生专项资金到政F扶持资金,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为何集体失灵?

2.司法的穿透力如何体现? 当民事审判已查明“人格混同”和异常资金流向,当举报人已提供明确线索指向巨额资产流失,刑事司法程序能否以更大的力度穿透公司面纱,彻查资金最终去向,追究可能存在的严重经济犯罪?

3.正义如何真正“落地”? 对于那五六十户家庭,法律上的胜诉判决,不能只是一纸空文。他们的血汗钱,能否被真正追回?这不仅仅关乎个案公平,更关乎法律威严和社会诚信的基石。

我们讲述这个故事,并非妄加评判,而是基于已公开的法律文书和当事人艰难获取的片段事实。我们相信,每一起公共事件的厘清,都是对法治生态的一次修缮。我们呼吁,有关职能部门能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视此案中暴露出的重重疑点,以一场彻底、透明、深入的审计与调查,穿透迷雾,查明那“两千万”民生资金的真实去向

让该负责的人负责,让该找回的钱找回。这,是所有关注此事的普通人,最朴素也最坚定的期待。阳光,理应照进每一个资本的角落和司法的缝隙,驱散迷雾,抚平伤痕。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55529218073012396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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