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日升工艺公司专业制作
司法所标牌规格进行统一规范,司法所统一形象标识(指路司法所灯箱,门口小灯箱及门口徽章)司法所导视识别系统借鉴了公安系统的做法,统一以蓝色、橙色、白色为标准主色,以黑、金、银灰为辅助色,通过运用竖式标牌、小型标志灯箱、标准化形象标牌、标志灯箱、大型户外标志灯箱、落地标志灯箱、玻璃门不干胶标识条这七大标准组件的各种组合,用于司法所的识别。
统一外观标识,提升对外形象。司法所作为履行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工作窗口,需要向群众展示一个统一的外观形象。海宁市在参考其他部门外观设计基础上,经过综合考虑,设计出了具有自己风格的司法所外观标识形象。选择蓝、白两色为形象基本色,统一制作了基层司法所外观标识,设置、悬挂在司法所突出显眼的位置。标识正中置司法行政徽标,徽标两旁分配白色“司法”两字,整个设计庄严醒目大方,不仅便于群众识别,更确立了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组织的形象。同时在通往司法所主要道路上设立统一设计的指引牌,在司法所门口建立规范的灯箱指示牌。司法所办公场所内部统一悬挂司法行政徽标和人民调解徽标(调解室),所长室、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办公室和调解室、接待室(法律服务室)、档案室、会议室及社区矫正教育室、谈心谈话室、宣告室等业务工作室都有显示其功能的标识门牌,墙上不仅有规格统一、内容明了、悬挂整齐的制度牌,还有各项工作的流程牌,让群众对司法所工作、服务的流程与要求一目了然。司法局决定在全区司法所建立统一的形象标识。该形象标识主要包括司法所入口的门楣、竖式门牌和周边道路指示灯箱等,由蓝色、橙色、白色三种标准色组成。规范化形象标牌强化了司法所外观识别效果,有利于提升基层司法行政社会认知度,方便群众识“牌”寻“法”;此外,统一的形象设计也体现了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组织的严谨、庄重和权威,有利于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自身岗位的认同感,激发其不断强化内在素质。目前,区司法局已完成对各司法所的实地察看,将根据各所办公场所的格局类型制作相应的形象标牌,预计下月完成完成全区司法所挂牌工作。
公司名称:苍南日升标牌工艺厂
联系人:徐书文
手机:座机: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镇通港路1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