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玉皇庵村 7 组,村民周女士原本平静的生活,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强拆被彻底打破,满心的期待化作了无尽的痛苦与无奈。
2021 年 1 月,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周女士提交了房屋原址重建申请。获批的那一刻,她心中满是喜悦,仿佛看到了未来温馨家园的模样。同年 5 月,重建工程顺利启动,一家人齐心协力,忙碌在建设现场。9 月,房屋竣工入住,正房手续齐全,给了周女士满满的安心。然而,面积 57 平的附属农用设施房,虽未办理相关手续,但在建设期间,没有任何人前来制止,也没有收到任何不能建设的通告。在周女士看来,这是默许,是对她改善生活的支持。
日子一天天过去,周女士和家人在新家里享受着平静与幸福。可谁能想到,2022 年 7 月 25 日,一场噩梦突然降临。那天,周女士夫妻二人因事外出,家中只有年迈的老父亲。就在这时,石板滩镇政府组织大批警力、城管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如潮水般涌来。他们在没有任何通知、未走行政司法手续、也未给予周女士一家行政复议及申诉权利的情况下,粗暴地胁迫八十岁左右的老父亲出门。随后,工程机械的轰鸣声响起,周女士辛苦建成的附属农用设施房在强拆中轰然倒塌。“那可是我一点点搭建起来的家啊!” 周女士回忆起当时的场景,眼中满是痛苦与愤怒。
原来,此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认定周女士家的偏屋(即附属农用设施房)占用基本农田,属于非法占地建设行为。但周女士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房产证和经营权证都显示房屋所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而且还持有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后来事情出现了转机,该分局作出的《关于胡新军在石板滩镇玉皇庵村 7 组修建房屋的合法性认定报告》,因存在程序瑕疵被撤销。“他们怎么能这么随意,说拆就拆,还给出错误的认定,我们的权益谁来保障?” 周女士委屈地哭诉着。
面对镇政府的强拆行为,周女士没有选择沉默,她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一审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女士超出规划许可建设偏屋的行为虽属违法建设,但镇政府强制拆除时未遵循法定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最终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
“看到一审判决时,我觉得还有一丝希望,可心里的委屈和损失又岂是一个判决就能弥补的?” 周女士感慨道。
然而,周女士及其丈夫胡新军对一审部分判决内容并不满意,选择提起上诉。他们认为做为政府官员却知法犯法,组织强拆人员应当得到相应的处分,但是反而得到的是官职的晋升。
二审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仔细审理指出,石板滩镇政府在案涉偏屋尚未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反规划的违法建筑,且未履行听取陈述申辩、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等相关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强制拆除已竣工房屋,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最终,二审居然维持了原审法院判决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的结果!
如今,虽然法院已判定镇政府行为违法,但周女士的生活却再也回不到从前。“房子没了,损失惨重,后续的赔偿问题也一直没有解决,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在案件审理中,鉴定是查明事实的核心证据,对公正判决具有决定性作用。然而,本案虽已启动鉴定程序,法院的最终判决却未将鉴定结果作为关键依据。周女士房屋建设情况、土地性质等核心事实,均能通过鉴定结果予以明确,法院理应以鉴定结论为重要依据,作出符合事实与法律的公正裁决,确保司法裁判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目前的结果对周女士有一定有利之处,但整体情况仍未完全达到理想状态。虽然镇政府强拆行为被判定违法,但周女士遭受的损失赔偿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事,积极与周女士沟通协商,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全额赔偿,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她的附属农用设施房被拆除,经济上遭受了损失,精神上也承受了巨大压力,目前并没有信息表明镇政府就赔偿事宜与周女士达成一致,周女士的合法权益还未得到完全的保障。
人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妥善处理后续事宜,给周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更重要的是,要以此为戒,确保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让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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